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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J金俊秀輸官司 要賠687萬

(首爾5日訊)韓國男團JYJ的成員金俊秀,於2010年8月在濟州購入約2.2萬平方米的土地興建酒店。當時31歲的金俊秀和當地某建築公司簽訂204億韓國(約7790萬令吉)的新建工程合約,條件是酒店要於2014年7月31日或之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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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金俊秀於2014年7月29日獲濟州市廳發出酒店使用許可證,酒店隨後於同年9月27日揭幕營業。不過建築公司之後起訴金俊秀,指他以“酒店7月31日前未完工”為理由,沒有支付約18億韓園(約687萬令吉)的尾數,要求他作出賠償。

濟州地方法院日前對事件作出審訊,判建築公司勝訴,金俊秀需賠償建築公司相關費用,法院表示:“雖然金俊秀方面稱因為被施工進度拖延,致酒店遲了兩個月才營業,不過當中還涉及職員培訓、購入及安置設施等事前準備工作,所以不可以將施工進度拖延作為酒店遲開張的唯一理由。”而金俊秀方面表示會就判決進行上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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