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霹國內地方

IC填近打行宮地址 2商人今日遭提控

(怡保21日訊)分別來自柔佛甘拔士(Kempas)和雪州梳邦再也的2名相識巫裔商人,因在大馬卡上提供虛假資料,填上近打行宮的地址,因此今日在怡保地庭遭提控。

2名被告今日在怡保地庭被控時表示不認罪,法官諾莉達最終擇定2人各以6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的情況下保釋外出,且每月需到最靠近的警察局報到。

Advertisement

這宗案件也將於12月8日過堂。

被告莫哈末哈米不認罪,因此需以6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的情況下保釋外出。

被告莫哈末哈米(55歲)和阿芬迪(49歲)今日分開被控,他們都被控於2015年10月26日,在怡保城市轉型中心的國民登記局櫃台,在知情下給予大馬卡上的虛假資料,即地址填上近打行宮地址,因此觸犯1990年國家登記局條列25(1 )(b)條列,並可以在同一指控下遭懲罰。

被告阿芬迪在聆聽控狀後,由庭警押出法庭。

ADVERTISEMENT

2名被告一旦被定罪,可被監禁不超過3年或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2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是莫哈末沙勒漢,莫哈末沙勒漢在為被告求情時,指他們都是商人,但因為受到經濟的影響,目前並沒有固定的收入,且擁有家庭負擔,因此要求法官擇定一個最低的保釋金金額。他也指被告莫哈末哈米擁有2名孩子,而被告阿芬迪則擁有10名孩子。

不過,副檢察司齊美玲卻認為這是一項嚴重的罪行,且2名被告在霹靂州沒有固定的地址,也沒有親人,因此要求1萬令吉的保釋金。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