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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特工:從高盛為1MDB債券交易中竊取 “劉特佐14.2億美金 納吉與兒竊逾10億”

(紐約15綜合電)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一名特工指出,遭通緝的年輕富商劉特佐從高盛為一馬發展有限公司(1MDB)安排的3次債券交易中竊取了14億2000萬美元。

根據彭博社報道,這名負責追查資金流向的特工艾力克在供證時說,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發行65億美元債券中獲得7億5600萬美元,其繼子里扎阿茲則獲得2億38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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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在美國政府提控高盛集團前銀行家黃宗華的案件中供證時這麼說。

黃宗華被控與劉特佐、高盛集團東南亞區前主管萊斯納一起串謀行騙,萊斯納已經認罪並且與美國政府合作,作證指控黃宗華。

檢方一直指控劉特佐賄賂我國和阿布扎比的官員,以便進行各項交易,但是艾力克的證詞首次顯示了政府掌握了1MDB各項交易的細節,也就是何者涉及、他們所獲取的數額。

艾力克是FBI的法務會計師,他說,在查閱5萬9000份銀行紀錄後,鎖定了3宗有關1MDB交易的資金流向,阿布扎比國有的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前董事經理卡登從中接收了4億7280萬美元,另外一名該公司的子公司職員則收取了766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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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力克說,黃宗華在其中兩次的債券交易中獲得3510萬美元,萊斯納則收取7340萬美元。

萊斯納在2018年同意被充公4370萬美元,並表示這筆錢是他從這場騙局中所獲得的數額,不清楚為何萊斯納被充公的數額比較少。

黃宗華的辯護律師團則指萊斯納獲得比較有利的交易,要求艾力克說出萊斯納所被充公的數額,但是法官駁回這個問題。

黃宗華的律師賈克詢問艾力克有關萊斯納是如何收取額外3970萬美元,這筆錢來自劉特佐的戶頭,匯入萊斯納前妻茱蒂所控制的機構中。

艾力克說,他的資金流向圖只是涵蓋由高盛負責的3次1MDB債券交易。

納吉涉及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在我國的上訴庭也維持高庭此前判處納吉的刑罰,即坐牢7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但刑期同時執行,所以只需坐牢12年;納吉的發言人沒有就艾力克的證詞發表回應。

根據華爾街日報的報道,卡登則是於2019年在阿布扎比被判入獄15年,以及與其他IPIC高層一起歸還3億3600萬美元。

檢察官指出,里扎阿茲是劉特佐的朋友,他投資了至少6000萬美元拍攝電影“華爾街之狼”,這筆錢來自1MDB。

里扎阿茲的代表律師馬修沒有立刻對供詞尋求回應。

里扎阿茲已經兩次在1MDB案件中,與美國司法部達致和解,早在2017年,其所持有的紅岩電影公司同意支付6000萬美元作為和解金,美國司法部認為這筆錢是挪用1MDB的資金。

里扎阿茲也於2020年在不認罪的情況下,同意放棄美國和英國的產業,換取美國政府撤銷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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