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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內訌互告! Faye告「陳建寧偽造簽名」裁定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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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飛兒樂團90年代紅及一時,Faye(詹雯婷)3年前自爆被迫退出F.I.R.飛兒樂團,雙方鬧得很僵,退團後Faye不滿團長兼恩師陳建寧談合約時,涉嫌偽造她的簽名與老東家華研簽約,控告陳建寧及其他2名高層偽造文書罪,陳建寧則反告Faye誣告及妨害名譽,經台北地檢署調查,今(15日)將陳建寧等3人及Faye均為不起訴處分。
對於Faye控訴陳建寧偽簽,檢方將書面文件送刑事局鑑定,結果與Faye的字跡相符,但釐清Faye簽的「保證書」並非「簽約」,故不構成偽造文書,可能是雙方授權談合約的過程有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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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寧提告的部分,由於他曾跟Faye的經紀人說不會責怪徒弟,因為「她總是忘東忘西」,斷定Faye忘記自己簽過名,主觀上沒有誣告犯意,也不構成誣告和妨害名譽。綜合以上,北檢今以犯罪嫌疑不足為理由,對陳建寧等3人及Faye全部予以不起訴處分。
詹雯婷委托律師發表聲明全文:
針對今日(2021年4月15日)媒體報導詹雯婷提告偽造文書乙案,目前本人尚未收到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對於該案件的不起訴處分書,對於不起訴處分書的內容尚無法多做回應,但是本人所提起的本件偽造文書之刑事告訴是因為本人確實從未在案件所涉保證書簽名過,故而希望能查明事實,本案後續會於收到案件不起訴處分書後,依法提起再議,厘清事實,感謝外界及媒體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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