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e-服務沒有效執行 交通內政部等項目未能徹底實現

(吉隆坡3日訊)總稽查司報告指出,由於交通部、內政部、陸路交通局和移民局的服務公司沒有有效執行電子政府特許服務(e-Services),使到該服務項目的目標未能徹底實現。

“延遲協議的敲定,以致通過特別豁免批準支付協議外的服務費達7343萬令吉。”

Advertisement

報告指出,程序的出入導致427萬令吉存在服務公司採購銀行,存放時間1至412天,才退回給外勞臨時工作準證(PLKS)的申請者。

報告指出,發現1萬726項不成功的申請交易,總額達1974萬令吉,存在服務公司的採購銀行里。

“有弱點的協議管理,使到陸路交通局的3894萬令吉和移民局的2億5201萬令吉延遲匯入政府戶頭,收入沒有按期過賬。”

報告指出,服務公司也尚未繳清156萬令吉的罰款。

ADVERTISEMENT

“服務公司網站上的個資隱私政策存在把用戶個資洩露給第三方的風險,畢竟用戶個資存在服務公司的數據庫。”

報告建議,移民局需加速敲定附加協議的進展,以免再支付額外費用,同時當發生沒有遵守付款條例的情況時,應該援引相關財務法規。

“陸路交通局和移民局也需確保付款程序清楚有序,並且確保用戶在服務公司的網站上輸入資料的安全性,以免用戶個資遭到濫用和被洩露的風險。

房地部消除城市貧困計劃 沒均勻準確發放援助

總稽查司報告指出,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在消除城市貧困計劃上,並沒有將援助均勻及準確的發放給目標群體。

報告指出,在房屋計劃方面,9個地方當局沒有為該計劃設立專門的銀行賬戶;22個地方當局的未用賬戶餘額介於1萬1808令吉43仙至206萬令吉之間,總數為482萬令吉。

報告進一步說,有17個地方當局沒有確保填寫申請表,還有10個地方當局沒有進行實地考察,以核實申請人的貧困狀況和房屋的實際狀況。

“向非政府組織支付的住宿、食品和飲料費用超過了設定的標準,導致多付了9210令吉。”

“計劃下的相關工作沒有按照規範實施或沒有全面實施,導致錯誤的支付,涉及金額達40萬2046令吉。”

為克服弱點和確保未來不會發生相同的問題,報告建議有關部門重新檢討消除城市貧困計劃的標準,以便援助能夠到達目標群體,並且不會出現重複性。

此外,報告也建議有關部門需要考慮受助者以及市場的需求,以便這群體可以賺取收入,進而幫助他們擺脫貧困。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