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31日讯)大马医药协会重申,在医疗与健康领域中,医生头衔的使用须负责任,且不得误导公众。
该会主席拿督迪鲁纳乌卡拉苏发表文告,吁请各相关方,包括医学毕业生、媒体从业员、产品推广人员及数字内容创作者,在使用医疗领域的专业头衔时,应秉持责任、透明及合乎道德的原则。
他提到,医协关注到大马医药理事会近期就未注册医学毕业生使用“医生(Dr.)”头衔所发布的声明。有鉴于此课题日益受到公众关注,并引发专业人士与社会大众的担忧,医协在承认医药理事会作为法定医疗监管机构角色的同时,也认为有必要从专业与伦理角度给予进一步说明。
他说,医协对任何可能滥用医疗头衔或资格,从而削弱公众信任或危及病人安全的行为,表达高度关注。
他强调,在健康资讯可通过社交媒体迅速传播的时代,更有必要确保只有已合法注册及具资格者,才能以医疗专业身分就健康课题发言或采取行动。
迪鲁纳乌卡拉苏指称,虽然“Dr.”作为学术头衔,可供已完成医学学位者使用,但这并不赋予有关人士行医的权利,也不代表其已向医药理事会注册。
不代表已向医药理事会注册
他继指,根据《1971年医药法令》第33条文,任何未注册或未获豁免者,若使用可能误导公众,使人误以为其具备或获授权行医或进行外科手术的名称、头衔或描述,皆属违法。
他表示,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Dr.”头衔本身,而是在于使用的情境。
他解释,当未注册人士在医疗或健康领域中,无论线上或线下使用“医生”头衔,尤其是在提供与健康、建议、产品推广或治疗相关的公共资讯时,公众极有可能误以为该人士属合法注册,且可能危及公众安全。
他也呼应医药理事会的呼吁,促公众善用医药理事会官方网站,自行查证医生的注册与执业状态。同时,公众亦有权向有关当局举报任何无注册、无执照却提供医疗意见、建议或服务的人士。
“我们将持续与医药理事会及其他相关利益方合作,维护医疗行业的诚信,并保障公众对国家医疗体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