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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J:别让记者在恐惧中报道 限制新闻自由法律应废除

(八打灵再也2日讯)大马独立新闻中心(CIJ)呼吁政府废除与改革多项限制媒体自由的陈旧法律,包括《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1948年煽动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以消除记者自我审查的恐惧,并确保新闻工作能够在安全与自由的环境下进行。

吁赋权媒理会独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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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J执行董事瓦特斯拉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政府应赋予大马媒体理事会真正的独立权力,使其能在不受政治干预的情况下,维护新闻伦理标准与记者权益,从制度上巩固媒体自由。

她强调,唯有让媒体理事会独立运作,才能确保媒体承担民主社会“第四权”的角色,并恢复公众对新闻公信力的信任。

她说,尽管马来西亚在媒体自由方面已取得一些积极进展,尤其是成立大马媒体理事会,但记者仍在一个充满敌意与性别暴力的环境下工作,媒体自由依然脆弱。

瓦特斯拉重申,为记者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刻不容缓,以便他们能履行向公众提供准确与公正资讯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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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与线下的威胁交织,使性别暴力在马来西亚更为普遍,也对国家安全及新闻自由构成潜在威胁。”

她说,近期网络骚扰与性暴力的增加,显示数码科技正在放大现实世界中的厌女文化。

性暴力威胁女记者安全

“女性在媒体中的贬低性描绘不断上升,加上接二连三的女性被杀与性暴力事件,使全国女性,包括女记者,生活在新的恐惧之下。”

瓦特斯拉表示,随着深度伪造与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的兴起,这些威胁变得更加复杂,不仅危及女记者的安全,也损害她们的信誉与尊严。

她指出,女性媒体从业者面临的风险依旧过高。以2024年7月为例,一名女记者在报道双溪峇甲补选时遭遇性骚扰,凸显女记者因性别而成为攻击目标的现实。

她也提到,今年4月星洲日报在国旗设计失误事件中被罚款10万令吉、两名编辑遭停职的情况,反映国内在处理媒体责任时缺乏比例与合法性考量。

“惩罚性做法只会助长恐惧与自我审查,而非推动更负责任的新闻实践。”

瓦特斯拉也批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近日在记者会上公开斥责媒体的事件,也再度显示媒体仍面对恐吓文化的阴影。

“这种态度削弱了政府通过大马媒体理事会建立自由与负责任媒体生态的努力。”

她最后呼吁,政府应以“全社会方式”推动改革,为包括女记者在内的所有女性提供切实保护,并在教育层面加强公众对伦理与技术使用的认识。

“马来西亚正站在关键十字路口。媒体理事会的成立,为我们提供强化媒体自由与问责的契机,但若记者仍然必须在恐惧中工作,这一切进步都可能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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