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沒准證運榴槤樹桐被捉 男子求情判罰千元

(雙溪大年3日訊)未申請准證,載運榴槤樹桐也是犯法的!

24歲羅里司機為了賺取每趟200令吉的運輸費,駕著母親的羅里幫村民運載榴槤樹桐,遭吉州森林保護局官員檢舉,今早被控上法庭,法官判罰款1000令吉,或以3個月監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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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吉州森林保護局所提供的案情顯示,執法員是於今年6月26日晚上8點半在瓜拉姆拉縣一帶巡邏,在雙溪拉蘭通往武吉士南茂的路段截停一輛可疑羅里,起獲19個榴槤樹桐,司機無法展示由森林保護局發出的運載准證,觸犯1984年國家森林法令68(1)條文。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最高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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