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屋股東言論涉抹黑‧火箭限馬華1週道歉

(森美蘭‧芙蓉)森州行動黨法律局要求森州馬華政治局針對行動黨領袖及火箭咖啡屋股東作出的抹黑言論,在一週內給予道歉,否則森州行動黨法律局將採取法律行動,對付森馬華政治局的13名成員。

森行動黨法律局主任蕭金良、秘書李凱業及委員約翰費南迪今日(週六,1月9日)召開記者會時一致認為,森馬華政治局在過去兩週頻頻發出文告,指責森行動黨領袖政商勾結、濫用黨徽及濫用人民捐款的言論已經“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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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金良表示,森州行動黨法律局限森馬華政治局的13名成員在7天內道歉,否則將採取法律訴訟。

李凱業說,森州行動黨法律局是針對森馬華政治局的文告使用“濫用黨徽”、政商勾結”及“濫用人民捐款”字眼作出道歉,因為這一切都非事實。

盜用捐款言論無根據

他聲稱,如果馬華正氣凜然,森州馬華政治局就應該要求馬華變賣森州行動黨的馬登控股、自立學院、星報集團及華仁控股,然後把變賣的錢回饋社會,撥給全國獨中,以達致政商不勾結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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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濫用黨徽,他指出,馬華旗下的馬登控股也是使用馬華黨徽,為何森馬華政治局只會批評火箭咖啡屋濫用黨徽,難道森馬華政治局只容許國陣放火?

至於濫用人民捐款,他說,事實上,行動黨領袖是使用自己的錢財投資,不曾挪用人民募捐給行動黨的一分一毫,因此森馬華政治局的“濫用人民捐款”言論,是毫無根據的。

他說,早前森州大馬公司委員會局長阿末沙達指責火箭黨咖啡屋使用黨徽已經違反1956商業注冊法令,經森州行動黨法律局研究有關法令後發現,這個法令沒有提到黨徽不能作為商業用途,因此森州行動黨質問大馬公司委員會局長,是否已淪為國陣攻擊民聯的工具?

他稱,在去年12月29日,選舉委員會主席阿都拉昔曾在馬來郵報公開發表過,沒有條規是限制政黨及商家是不能使用黨徽作為商業用途,因此森馬華政治局有必要對種種抹黑言論作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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