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經營非法借貸‧2阿窿8000元保外

(檳城)兩名涉及經營非法借貸活動的華裔男子,今日(週四,1月7日)早上被檳島西南區警方提控上庭,他們皆否認罪名,各獲以8000令吉保外,案展今年1月28日審訊。

兩名被告被指於2009年7月17日下午1時15分,在新港肯那裡一住宅進行非法借貸活動被捕,抵觸1951年借貸法令5(2)條文。一旦罪成,他們將面對最低罰款2萬令吉,或者不超過5年監禁,或者兩者兼施。這項罪名也可附加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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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分別為43歲的陳文輝和36歲的盧連彬,週四早上9時許被警方押往浮羅法庭。前者已婚,育有4名子女,後者單身,兩人皆從商。

他們異口同聲要求女推事諾哈雅蒂縮減各需繳付的2萬令吉保釋金,不過主控官莫哈末阿茲蘭基於非法借貸活動(又稱阿窿)是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嚴重罪名,執法單位密切關注。

每月需向警方報到

較後,推事允許他們各以8000令吉保外,不過兩人每月需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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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島西南區警區副主任黎華興副警監週四早上在浮羅法庭外召開記者會時,勸請民眾不要向非法貸款公司借貸。若有需要,他建議民眾尋求合法的貸款公司或者銀行借貸。

他強調,警方曾於去年7月積極打擊大耳窿活動,避免有人從中牟取暴利。警方全力鏟除非法高利貸活動,也希望受影響者挺身協助警方將涉及者繩之以法。

他說,除了以上刑罰,落網者也將面對放逐他州的可能性,而且,警方將繼續展開嚴厲的取締行動,捉拿大耳窿歸案。(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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