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3父子被追稅17.4億 12月16日齊過堂

(吉隆坡19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兩名兒子針對被追討總額17億4000萬令吉所得稅提出的上訴申請,將於12月16日在上訴庭一同進行案件管理。
現年67歲的納吉被諭令繳付從2011至2017年拖欠內陸稅收局的16億9000萬令吉所得稅,兩名兒子拿督莫哈末納茲夫丁(37歲)和拿督莫哈末尼紮(42歲),則分別需繳付3760萬令吉及1316萬令吉的所得稅欠款,他們分別提出上訴。
根據上訴庭列出的名單,副主簿官莫哈末凱里將於12月16日當天為上述3項上訴申請進行案件管理。
隨著吉隆坡及沙亞南高庭在簡易判決中,批準內陸稅收局向他們追討所得稅欠款,因此,他們必須繳付該筆款項。
吉隆坡高庭於在7月6日及22日,先後對莫哈末納茲夫丁和納吉作出諭令繳付欠稅判決,沙亞南高庭則於9月25日對莫哈末尼紮作出相同判決。
內陸稅收局於去年6月25日入稟法庭起訴納吉,追討其拖欠的16億9000萬令吉所得稅,同時要求從裁決日算起一年5%利息,堂費及法庭認為適當的費用。
人人平等接通知書須繳稅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仄在裁決時說,當內陸稅收局向納稅人發出所需繳付稅收通知,納稅人包括前首相都必須繳付有關數額,因為每個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
另外,內陸稅收局於去年7月24日入稟高庭起訴納茲夫丁,聲稱他仍拖欠2011年至2017年估稅年的所得稅,而內陸稅收局已於去年3月18日,向他發出志期3月15日的通知書。
法官拿督阿末再迪在裁決時說,原告內陸稅收局已證明其申索是明確及清晰,答辯人(納茲夫丁)則未能在其辯護聲明展示法律依據。
與此同時,內陸稅收局對莫哈末尼紮提出相同的訴訟,向他追討從2011年至2017年估稅年拖欠的1315萬9821令吉94仙所得稅。
司法專員拿督茱莉在裁決時說,莫哈末尼紮所言並沒依據及根據,並認為縱使納稅人對有關總額或任何理由感到不滿,都應該先繳清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