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国内新型冠狀病毒

確診逃離醫院被抓回 檳男或監半年

(檳城16日訊)23歲巫裔男確診者逃院後被抓回,最終的結果,可能會換來半年的牢監之災。

東北區警區主任蘇菲安說,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269條文(疏忽而可能傳播病毒危害他人)及1998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22(B)條文下,展開調查昨天23歲巫裔男確診者逃離醫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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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刑事法典269條文(疏忽而可能傳播病毒危害他人)如被判罪成,可判監6個月,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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