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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全國新村6000萬撥款 40%用在發展基設
(吉隆坡4日訊)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祖萊達說,在給予全國新村的6000萬令吉撥款中,今年有近40%的撥款獲政府批準用在基本設施發展計劃中。
她在國會下議院回答民主行動黨怡保東區國會議員黃家和提問時說,政府於今年批準1540萬令吉或將近40%的撥款用在235項基本設施發展計劃中,而且已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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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獲得最多撥款,即520萬令吉,其次是柔佛(420萬令吉)和彭亨(140萬令吉),不過,檳城和登嘉樓則沒有提出任何申請。”
她說,6000萬令吉撥款中,4200萬用在基本設施,500萬用在維修房屋,1300萬令吉則是特別貸款。
針對延遲分配撥款的提問,祖萊達說,政府給予新村的撥款一直都在,房地部也沒有延遲分配,只是因為政府落實行動管制令(MCO),以及政府更替,導致政府必須進行新的委任。
但她表明,政府不會替換以前已經受委的新村村長,而會等到他們的任期結束後才替換,但這個過程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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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政府仍開放新村撥款申請至11月15日,但所提出的申請不能包含涉及招標的工程。
“我們將會於11月30日結算賬戶。”
她也指,柔佛、登嘉樓及霹靂等州屬還未委任新的新村村長,也導致這些州屬在工程上的延遲。
此外,祖萊達說,明年的新村撥款則必須等待周五的2021年財政預算案提呈後,才能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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