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27日訊)一名印裔女警員涉嫌向一名僱主收賄,還謊稱會把交錢給查案官,以協助釋放3名持不合法臨時工作准證的外勞,她今日在北海法庭面對2項控狀時否認有罪,案展12月3日過堂。
被告今早在家人陪同下抵達法庭,審訊後以黑色外套遮臉,扶著家人手臂慢慢步出法庭。
Advertisement
被告柯瑪拉蒂薇(46歲,伍長),被控於2016年8月24日上午8時30分,在檳喬治市法庭飲食中心,同意向一名蔡姓先生收賄1萬500令吉,並聲稱是為了交給查案官,以協助釋放3名持不合法臨時工作准證的外勞。
立即注册 解锁全文
会员独享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