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駕致海軍喪命 女司機監6年罰款1.1萬

被告是23歲的諾法丁,她今天分別在第三和第四推事庭面控,承審推事分別是蘇哈拉和莎麗妮。
控狀指她於10月10日早上約8時24分,在新山地不佬大道4公里處,行駛中及導致31歲巫裔男司機莫哈末里查喪命,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4(1)(a)(在酒精或毒品影嚮的情況下駕駛導致無法控制交通工具)條文。
被告對該罪狀認罪,遭判決須監禁6年、罰款8000令吉,以及不可申請駕照6年。若被告無法繳付罰款,須以坐牢6個月取代。
此外,被告也在該法令觸犯第26(無照駕駛)條文、第15(路稅逾期)條文,以及第90(無保險)條文罪名下認罪,分別罰款1500令吉、1000令吉和800令吉,罰款總額3300令吉。
若被告無法繳付這筆罰款,須額外分別以6個月、4個月和3個月監禁取代。
被告同時面對涉毒罪名。控狀指被告在相同日期晚上7時30分,在新山南警區交警局,尿液遭檢驗出對安非他命和冰毒呈陽性反應,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濫用毒品)條文。
被告對毒品指控認罪,另外被判7個月監禁,出獄後的2年內仍須定期接受毒品尿檢觀察。

承罪祈求死者家屬原諒
被告求情減刑時表示,自己已承認罪行,祈求死者家屬原諒。
她說,本身需奉養雙親,且需照顧7歲和11歲的弟弟,希望推事減輕刑罰。
主控官阿米爾則要求推事以本案作為社會大眾的警醒和警戒,因為死亡車禍帶來的傷害與悲痛不亞於冠病病毒,而且被告涉及濫用毒品之際又釀成另一宗悲劇,造成死者家庭 失去幸福。
被告於今早8時40分左右,乘坐警車由警方送往新山法庭,媒體一早也守候在現場捕捉畫面。
被告下車後使用輪椅代步,身穿黑色連帽外套的她,全程低頭回避攝影記者的鏡頭,不發一語。
這起車禍是於本月10日上午8時許,在新山地不佬大道發生,車禍導致當時駕駛另一輛轎車的31歲軍人莫哈末里查受重傷,當場斃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