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長:村長確認身份‧無報生紙孩童可入讀

(吉隆坡)教育部副部長拿督弗亞指出,沒有報生紙或任何身份證明文件的兒童,只有獲得村長的證明信函,確認其父親或母親為大馬公民,就可以就讀政府學校及政府資助學校。

“因戰亂而逃亡到大馬的人士及持有簽證的外勞都能享有上述權益,不過他們必須繳交年費,小學是120令吉;中學是24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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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週四,12月10日),弗亞在下議院問答環節,回答公正黨高淵議員陳智銘的提問時表示,只有非法入境者無法享有上述權益。

他解釋,政府正探討有關“大馬無身份證明文件的兒童教育”(Pendidikan Kanak-Kanak Tanpa Dokumen Pengenalan Diri Di Malaysia),在非政府組織和自願團體與聯合國難民組織(UNHCR)的合作下,有關兒童將獲得此組織所提供的教育。

另一方面,內政部副部長拿督阿布瑟曼指出,截至今年9月,沙巴共有1864份公民權申請,包括斗湖有678份。

他說,內政部已制定指南,最遲在3年內解決他們的公民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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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回答斗湖議員拿督蔡順梅的提問時說,一些遲了註冊報生紙的沙巴土著,祇要他們的父母親是大馬公民或永久居民,就無需申請成為永久居民,自動被承認為大馬公民。

他解釋,上訴申請者(在大馬出世)的申請被國民登記局延遲處理,原因是申請者無法提出有關父母的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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