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聲:拿不到4分‧大馬人權不及格

(吉隆坡)由非政府組“人民之聲”發表的《2009年人權報告》指出,政府的一些政策使到2009年大馬人權狀況有開倒車現象,根據10分為滿分的標準,大馬所取得的分數僅不到3至4分,處於不合格的水平。不過,人民對於人權的意識卻相對地提高,這可從308大選的成績看出。

人民之聲於今日(週三,12月9日)發表2009年人權報告概述,報告針對過去1年政府的政策作出監督觀察後得到這個結果。報告除了針對國內在過去一年所發生的事件,以及政府的政策,評估大馬人權地位,也向政府提出10項要求,以期提昇大馬的人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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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概述是特別配合週三的人權日而發佈,完整的報告將在明年發表。

人民之聲創辦人柯嘉遜博士指出,大馬的人權情況並沒有提昇,相反,還出現開倒車的現象。

他以一些事件為例,如今年有167人在5月期間,因為參與霹靂州的和平示威而遭到逮捕,大馬在殖民時期的華小及淡小比現在更多。

當記者要求他從4月起,即在現任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接過首相棒子開始,為大馬的人權情況打分時,柯氏表示,以10分為標準的話,大馬的人權情況所得分數不超過3至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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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表示,人民對於人權的意識很顯然已大大提昇,這可以從308大選成績,人民作出的投票決定證明。

“華社以前哪有看到甚麼人權意識,不過現在只要談起母語教育等課題,大家都會說到人權。”

他認為,開明的領袖將有效地提高人權的狀況,同時,國家必須重組或解除以種族為基礎的政黨,才能改善人權情況。

詢及民聯在人權情況是否有何表現時,他表示,雪蘭莪州政府曾動議檢討內安法令,雪州及檳城州政府也曾提出地方選舉,不過,他們能做的卻有限。

人民之聲提出10大呼吁,促政府提升大馬人權地位:

1. 釋放所有在內安法令、緊急法令及危險毒品法令下,沒有經過審訊便被扣留的人士,同時廢除這3項法令。

2. 馬上針對扣留室死亡案件及所有遭執法機構擊斃的死亡案件展開驗屍庭審訊,並成立一個驗屍官法庭來調查所有扣留室死亡和在國會遴選委員會在刑事法典及刑事程序法典下推薦的案件。

3. 針對皇家委員會向警方提出的建議,公佈一項完整的已實行及尚未實行的報告。

4. 廢除煽動法令、官方機密法令及其他壓制言論自由的法令,並制定資訊自由法令。

5. 廢除警察法令27條文,允許和平集會。

6. 承認難民的地位並認可1951年難民地位的協定。

7. 制定種族關係法令及一個永久的種族關係委員會,禁止種族憎恨。

8. 執行調查林甘案件的大馬皇家委員會所提出的所有建議,以便修復司法獨立。同時讓司法任命委員更獨立確保有更廣泛人選出任代表,以加強此委員會。

9. 發出隨時可以前來訪問的邀請予聯合國特別程序委託人,包括即刻給予9個特別程序委託人要求拜訪的回應。

10. 認同所有國際主要人權協定,包括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反酷刑公約和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並撤除對所有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的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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