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不滿毒品案判決 末沙布兒上訴

(吉隆坡2日訊)前國防部長莫哈末沙布兒子阿末賽夫向高庭提出上訴,要求撤銷法庭今年6月裁定他濫用毒品罪成,判處監禁8個月的判決。

他的代表律師慕阿茲扎法在內庭向高庭高級助理主簿官瑪彥嘉米拉進行案件管理後,向媒體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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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上訴通知書已在今年6月提出,法庭擇定11月13日在同一高級助理主簿官前進行案件管理。目前仍在等待此案的判決書和證詞。

副檢察司法汀哈倫和阿末賽夫皆出席了今早的法庭程序。

推事庭是在今年6月24日,就辯方在舉證環節無法提出合理疑點,推事莫哈末艾扎因而判決現年32歲的阿末賽夫濫用毒品罪名成立,坐牢8個月。

推事庭也下令,阿末賽夫在刑期屆滿後,需前往國家販毒機構(AADK)監管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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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庭判處他從6月24日起服刑,但允許他向高庭申請上訴期間展延坐牢,並諭令阿末賽夫支付9000令吉保釋金並交出護照,每月也需向附近警局報到。

據控狀所指,阿末賽夫被控在2019年1月5日淩晨2時05分,於安邦路一家娛樂場所被發現使用四氫大麻酚(THC)類型毒品。

他是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0)(a)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刑是罰款5000令吉或監禁最多2年或兩者兼施。

吉隆坡推事庭是在今年1月3日裁定,其濫用毒品表罪成立,需出庭抗辯。

此案從去年10月15日開審,期間共傳召了6名控方證人和2名辯方證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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