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

搬家是一種自我審查的修行,靠著搬家可檢驗一個人的消費行為和處世態度。說句很俗氣的話,從一個人搬家的態度和行為就知道他的為人;或者說,是怎樣的人,就搬怎樣的家。你可以從搬家認識自己,不必算塔羅牌或讀星座。

十之八九的人搬家都是痛苦的,因為大家都有戀物癖的共同毛病。搬家是體力與精神的煎熬,從決定搬家的那一刻起,痛苦如影隨行。放眼環顧,家裡東西多如貨倉,心裡盤算著要多少個紙箱才夠裝,選黃道吉日、安排運輸、洗刷房子,想到這些如同集中營的工作,頭皮發麻,四肢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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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善用這次的搬家經驗,審查自己的戀物癖,必能讓你體會戀戀紅塵的牽掛與不捨讓你吃了多少苦頭。

把東西打包裝箱時,你才訝異自己有有這麼多的“不需要”。物資氾濫的重災區有三個:廚房、衣柜和書房。普通T恤,在天氣炎熱,曬乾衣物不是難事的大馬,其實有五件已綽綽有餘,但一般人有上20件。一個人用的杯子,兩個夠多了,但我們有五個。一個是自己買的,其餘的是買奶粉咖啡等飲料附送的,還有一些是出席活動時的手禮,不拿白不拿。

我們所擁有的身外物,至少超過一半是“不需要”的。追溯每一樣物件的來歷,都是因為當時我們覺得有需要:這個杯子好,夠大,家裡的太小,喝水不過癮。哎,這個杯子好,有蓋,泡麥片時要燜一燜才能出味。這個杯子好,可以保溫,也買一個。難得來迪士尼樂園,好歹也要買個來紀念。

“因需要而購買”合理化我們的消費行為以減少犯罪感。即使你覺得實在不需要購買,你身旁一定有一位朋友對你說:“千金難買心頭愛,何況這東西又不貴,就買下來,免得以為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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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更好的理由:愛自己、寵自己一下,何罪有之?如果你買東西時,有那麼一點點的遲疑和掙扎,就會被解讀為不夠爽快、龜毛、做不了大事……幫兇還有一個,即大傾銷的廣告:“老闆要跳樓,一件都不留!”老闆還沒跳樓,我們已像厲鬼一樣搶到一件都不留。用得著的東西,我們大批的買,這叫精明消費;用不著的東西,現在買下來,總有一天用得著,這叫未雨綢繆。積沙成塔,我們的貨倉就是這樣建立的。

殊不知這些身外物在密謀一項報復,在搬家時,降酷刑於斯、斷其筋骨、毀其體膚、瘋其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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