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浮屍海域列溺斃案‧家屬要求開棺驗屍

(檳城‧威南)31歲印裔青年瓦甘達一個月前浮屍海域,案件列為溺斃案處理,家屬不接受死因向總檢察署上訴,要求開棺驗屍。在爪夷推事庭的批准下,死者的棺木將在12月9日重新出土。

這是繼趙明福之後,第2宗家屬為求真相而申請開棺驗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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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甘達的父親戈賓達沙米今日(週二,12月8日)中午在替代行動組織主席卡萊瓦能、爪夷區州議員陳明發在陪同下,在爪夷嶺賓館召開記者會。

促警扣留被點名嫌犯

卡萊說,這是全國首宗,由全國總檢察長阿都加尼親口答應,讓死者進行解剖,重新尋找死因的案件。當局將在9日(週三)下午3時開棺,為屍體做第2次解剖。

他聲稱,爪夷推事推事庭週一(12月7日)發出開棺驗屍批准信,屍體將送到雙溪大年縣醫院進行第2次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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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家屬之前曾要求院方為死者解剖,可是院方拒絕,只做體表驗屍。家屬因爪夷縣醫院太平間的醫務人員不夠專業,才要求開棺驗屍。

卡萊表示,他已寫信給衛生部,要求當局採取行動對付失責的醫務人員,也促請警方儘快扣留被點名的嫌犯,找出真相,給家屬一個交代。

戈賓達沙米受詢時說,不論第2次解剖報告溺斃或謀殺,他都可以接受,但他希望警方能把被點名的嫌犯扣留查問。

“兒子會游泳,我無法接受他溺斃的說法。加上兒子死前曾發簡訊給弟弟,說如果他有不測就找某個人,並列明對方的摩多車牌號碼。”


你知道嗎?

失蹤3天溺斃

來自高淵佳運花園的工廠客貨車司機瓦甘達(已婚育有一子),在11月1日晚上9時,乘坐朋友的摩多出門後失蹤。

11月4日上午9時40分,瓦甘達的屍體在高淵港口對面芭海域漂浮,被漁夫發現。威南警方通過死者褲袋內的兩架手機晶片,查出他的身份。

解剖報告顯示,死者死亡超過3天,身上沒有其他外傷,死因是溺斃。警也排除死因涉及刑事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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