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國大黨:林冠英肖像被燒‧民聯踩海報因果報

(檳城)檳州國大黨青年團團長迪納戈仁指出,檳州議會外燒林冠英肖像,是民聯政府在霹靂州行動黨舉行2009年常年代表大會上,黨員“賤踏”印有霹州3名脫離民聯獨立議員大海報的因果報應。

他今日(週日,12月6日)早上被警方傳召到警局協助調查燒肖像案件時說,燃燒他人肖像並非國陣青年團的文化,他們也不會做出不尊敬人類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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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黨要追究林冠英肖像被燒毀,那麼該黨員必須釐清過去他們曾經賤踏他人肖像的做法,又是否正確。”

迪納戈仁指出,其實他們當天(11月30日)到州議會和平請願,主要目的是呈交一份備忘錄給本那牙區州議員拿督阿茲哈。

警召檳國大黨黨要

“當天有很多外來者加入和平請願行列,據瞭解焚燒檳首長肖像的人士,可能是來自威省麥曼珍青屋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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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聲稱,如果民聯針對林冠英肖像被燒毀一事,要強迫警方採取行動,對付來自威省麥曼珍青屋的居民,那麼檳州國大黨青年團將就霹州行動黨黨員,在11月29日“賤踏”

印有霹州3名親國陣獨立議員海報事件報警。

迪納戈仁說,他是週六(12月5日)下午2時接到阿滋米警長的通知,要求他到東北區總警局協助調查檳州議會大廈前焚燒檳首長林冠英肖像事件。他披露,警方也傳召檳州人民進步黨青年團團長瑪尼古瑪和檳州巫青團團長諾曼,但後者必須出席一項會議,直到7日才會到警局協助調查。

據悉,警方已在週五(12月4日)傳召檳州民青團團長胡棟強到東北區警局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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