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国内

商人被控收賄逾61萬 不認罪 25萬保外候審

(北海7日訊)46歲商人陳永亮(譯音)涉嫌索取及收賄61萬5000令吉賄賂金,今日被吉打州反貪會控上庭,面對2項控狀,被告否認有罪,法官允被告以25萬令吉及2名擔保人,同時須交出護照保外候審,案展10月23日過堂。

被告陳永亮今早8時許,在多名友人陪同下抵步北海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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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控狀指被告,在2019年3月30日至31日之間,下午5時,在大山腳馬章武莫區Vangohh酒店,向吳春錦(譯音)索取賄金15萬美元(約62萬令吉),作為協助解決一名男子吳欽雄(譯音)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關於國家保安措施特別法令案件的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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