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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牌被撤】馬青:有中文字非拆除原因 廣告內容與申請時有異

(吉隆坡6日訊)馬青總團副總團長蔡福光聲稱,針對吉隆坡一個中文及馬來文的雙語廣告牌“遭拆除”一事,違規原因並非廣告牌含中文,而是因為國文字體較中文字小,不符合當局制訂的條規。與此同時,廣告牌掛上的最終內容,也與之前申請的不符。

他就吉隆坡一個中文及馬來文的雙語廣告牌“遭拆除”一事,向隆市政局了解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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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隆市政局證實在吉隆坡的廣告牌向來擁有雙語並非課題,惟需確保應以國文為主,作為尊重官方語文的地位。

國文字體大小不符條規

他在此事於社交媒體傳開後,向當局了解,並發現被視為違規的原因並非因為廣告牌含有中文,而是因為國文字體較中文字小,不符合當局制訂的條規。

“廣告牌向國家語文出版局(Dewan Bahasa dan Pustaka)提出申請時,不是這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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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福光提到,據了解,廣告牌的申請須經國家語文出版局批準及審核,方能向市政局提出申請,以便語文出版局審核招牌上的馬來文字是否符合標準。

他聲稱,當局檢查廣告牌的申請文件後,發現他們獲語文出版局批準的設計,與最終掛上廣告牌的設計有很大出入,因此廣告商自行拆除。

他希望隆市政局能發出正式的官方聲明,好讓廣大市民了解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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