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起禁入榴槤園 農民求助勿讓財團侵占心血

(勞勿23日訊)彭亨州政府將於24日起禁止農民進入榴槤園,農民提出最後請求,希望州政府“高抬貴手”勿讓大財團侵占農民的心血,並揚言若最終無法取得共識,他們情願“把所有(榴槤)樹毒死,土地你(財團)拿走”。

農民聲稱,他們不願淪為財團奴隸,表明不會對大財團的不平等合約妥協或讓步,因為合約內容嚴重剝削農民權益,且對農民而言是不可能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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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槤園主潘國慶(37歲)說,他的榴槤園占地10英畝,是從父親手中接手,從以前栽種蔬菜、荔枝及油棕等,慢慢轉變為種植榴槤,耕作土地至今三十多年。

他提到,這片地段在近18年漸漸傾向栽種D24和貓山王榴槤,他原本打算逐漸將芭場里的D24淘汰換成貓山王,如今計劃被迫擱置。

他說,農民如今被指非法占地,事實上,他們從90年代開始提出地契申請,但屢次被拒,甚至變成政治籌碼,當大選要到的時候就會開放讓農民申請,且有專人來為農民測量土地等,讓農民滿懷期待,然而,當大選熱度過了,就再也無下文。

他強調,大財團若有意收購農民的榴槤,在價錢合理的前提下,農民肯定願意把收成賣給對方,但絕不會簽署不平等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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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英畝地稅6千不合理

潘國慶表示,根據合約內容,30棵榴槤樹被劃定為一英畝,而農民須為每英畝的土地繳付6000令吉地稅,這筆費用完全不合理,一些擁有準證的榴槤園一英畝土地只需向政府繳付50令吉地稅,差距甚遠。

他也提及,他的芭場地勢是斜坡地為主,一英畝比一般平地種更多榴槤樹,大約40至45棵,若以對方30棵為一英畝的單位來計算,等同他需為每英畝土地繳付更多地稅,非常不公平。

他補充,財團規定每年一英畝地的榴槤產量需達2000公斤,這根本做不到,按照這樣的邏輯推算,每棵樹需產450粒果,這是不可能的事。

“種植貓山王投入的心力和成本非常大,可謂‘粒粒皆辛苦’。”

針對彭亨皇家榴槤集團(RPDG)指責農民以“先種植,後申請”的方式霸占州政府土地,行動黨都賴區州議員鄒宇暉周日召開記者會,出示一曡泛黃文件,內容記載著當年州政府在一項“青年發展計劃”下,鼓勵當地人自力更生進行耕種,更劃分了土地分配給農民的證據。

不僅如此,他說,在70年代,這些獲分配土地的農民都需向土地局繳付每年140令吉的地稅。換言之,農民的土地是當年州政府默許甚至是認可的,之後再由下一代承襲,不是非法侵占,駁斥集團對農民的指控和污衊。

 否認非法侵占土地

“如果是非法霸占,怎麼可能需要向土地局繳稅呢?”

他勸集團若想繼續與農民合作,就勿再抹黑農民,同時也要為自己的荒謬言論向農民道歉。

鄒宇暉聲稱,財團並非政府,不能把自己當成是政府機構隨意對農民作出指控,更何況,先種植後申請地契的方式,在彭亨州也有成功案例,不能指責農民蓄意霸占政府土地。

據了解,文件正本是由一名農民梁金明所提供,除了有政府鼓勵種植的文件,還有1977年繳付地稅的收據。

不過,梁金明提到,由於當時他仍是孩童,因此不清楚地稅繳付了多少年。

他補充,他接手榴槤園後,每年都有向政府提呈地契申請,但都不成功,不過他隔壁芭場的園主則申請成功,讓他對當局的批準程序感到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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