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傷人案被告法庭墜樓死 2庭警被查疏於職守

(檳城11日訊)昨日在檳城喬治市法庭發生的墜樓案,警方將以猝死案調查,而2名負責押送死者的庭警也將被調查是否疏忽。

檳州總警長拿督沙哈布丁指出,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233條文(公務員疏忽導致嫌犯逃脫),調查2名負責護送死者庭警,現今該兩名庭警並未停職,只是需要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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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案中死者於中午11時許下判後,在法庭5樓處要求如廁,惟在1名庭警押往廁所時,死者扣著手銬情況,突然沖向窗口,並掙脫庭警阻攔跳下後,也導致庭警左手及右手手指受傷。

“死者是自僱人士,曾涉及兩起刑事、4起毒品案件。”

該案於昨午12點45分,發生在喬治市法庭,30歲華裔死者因涉及一起嚴重傷人案,於上週四在日落洞落網並延扣4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25條文提控,死者墜樓前被法庭判處監禁3個月兼罰款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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