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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馬挑戰委正副議長合法性 阿莎麗娜:法庭無權審

(吉隆坡25日訊)國會下議院副議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強調,議會廳內任何程序的合法性,包括正副議長的委任,都不能在法庭提出質疑。

她表示,聯邦憲法第63(1)條文及怡保高庭對於2009年霹靂州政府危機的裁決,為國會委任正副議長職提供了充分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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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高庭在前霹靂州議長西華古馬和拿督甘尼申鬧雙包案為例,高庭裁定議會有權推選和撤換議長,誰是合法委任的議長屬於法庭管轄範圍外,無法作出裁決。

“實際上,根據議會常規第6條動議委任我之前,安順國會議員(倪可敏)已經辭去副議長職,下議院已知曉。”

她今日針對5名國會議員包括前首相敦馬哈迪入稟法庭,挑戰國會下議院委任正副議長的合法性一事,發表文告作出回應。

“身為一名律師,我交由法庭裁決。但是我沒有看到違反議會常規或憲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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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4名國會議員是尤侖國會議員拿督斯里慕克力、新邦令金國會議員馬智禮、古邦巴素國會議員拿督阿米魯丁、四加亭國會議員拿督沙哈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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