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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被控藐視法庭案】要求媒體為留言負責不合理 吳健南吁總檢長撤訟

(吉隆坡5日訊)馬華公民社會運動局促請總檢察長依德魯斯,考慮撤回針對一家網絡媒體的爭議性提控,因擔心此舉會變打擊馬來西亞司法單位的獨立與譽,同時影響國內的新聞自由以及廣大國民的言論自由。

基於司法單位應尊重憲法賦予人民言論自由,馬華公民社會運動局認為,總檢察長不應該要求媒體總編輯為網絡新聞讀者留言負上出版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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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華公民社會運動局主任吳健南是針對依德魯斯日前入稟聯邦法院起訴《當今大馬》總編輯,要求該網絡媒體英文版為其刊登一則新聞《國家大法官下令所有法庭於7月1日恢復運作》底下的部分讀者留言負上出版或發佈責任,並以貶低馬來西亞司法與藐視法庭為由加以提控,發文告回應。“在世界潮流、科技功能和新媒體運作模式下,要求媒體編輯必需擴展本身原有的報導和出版新聞職務範圍,同時必需為讀者任何網上留言負上出版責任,是非常不實際和不合理。”

吳健南指出,根據一般誹謗法原則,無可否認除了誹謗言論發言者,作為出版和刊登該言論的相關媒體編輯也必須負責,但如今社交媒體盛行,可讓他們針對該新聞自由留言提問或給意見。

他認為,總檢察長採取的法律行動可能成為世界案例的先河,但最終恐怕負面效應將多於正面效應,反弄巧反拙,打擊馬來西亞在世界舞台的司法廉政、獨立及新聞自由的聲譽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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