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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強暴 毆打尼國女郎 4華裔男子先後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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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0日訊)早前全國總警長曾駁斥網絡消息指警方沒有針對尼日利亞女子遭強暴一案采取行動後,警方即公布已於上周五以強暴及違反自然性行為等條文提控1名華裔男子,並預料將於本周四提控另3名華裔男子。
全國刑事調查部總監拿督胡茲爾於周二下午召開記者會時指出,尼日利亞女子遭強暴案已進入提控階段,而警方也已於上周五提控首名落網的男子,並以刑事法典第375(強暴)、377C(違反自然性行為)條文及刑事法典第324條文(危險武器傷人)提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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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除了首名落網的男子,警方較後也逮捕另了3名本地男子助查及延扣,警方預料將在來臨的周四,即在嫌犯的扣留期屆滿後,分別以刑事法典第375(強暴)、377C(違反自然性行為)條文及刑事法典第324條文(危險武器傷人)提控其中1人。
“其余2名嫌犯則將在強暴及違反自然性行為的條文下被提控。”
他說,受害者則因觸犯1963年移民局法令而被扣押在加影監獄,警方將會在完成所有調查工作後,再作進一步安排。
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斯里馬茲蘭早前曾发文告指出,從事賣假发生意的受害者是於本月4日早上10時到案发處與剛認識的男友見面時,慘遭數名華裔男子毆打和強暴,但她隨後報案時僅透露被毆打一事,而隱瞞了被強暴的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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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後,警方根據最初的投報逮捕3名華裔男子和一名泰國女子,他們的年齡介於28至44歲,而當中3名男子因涉嫌持械而遭延扣5天助查,並於本月9日獲警方口頭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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