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霹
餐館食物沒標價罰千元 炸雞咖哩被充公
(而連突18日訊)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局的執法官員展開檢查行動時,發現其中一間餐館沒有為食品標價,因此開出1000令吉罰單給餐館業者,同時餐館內的50塊炸雞、一盤咖哩雞和羊肉也一並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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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消局而連突分局主任阿都慕賓指出,該局執法員是於昨午5時在瓜拉立卑一帶展開檢查行動。
被罰款的該名餐館業者,因沒在食品上標價而抵觸1993年價格管制令(雜貨商須展示標價)第3(1)條文,被罰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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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呼吁所有業者,包括餐飲業者必須遵守條規,在所有商品和食品上標價。
一業者秤磅不合規罰500
另一方面,阿都慕賓說,該局也在同一天上午11時左右,發現一名而連突業者因使用不合規格的秤磅,被開500令吉罰單。
他披露,該名從事運輸服務的34歲業者,是抵觸1972年度量衡法令14(6)條文,同時業者所使用的秤磅也被執法人員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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