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巫進祥 (檳城5日訊)隨著昨日解除一家4人共車制限,檳州警方再度在有條件行動管制令下,今日正式解除檳城人移動範圍10公里的限制,同時也沒有限制民眾出街時間,但依舊不允許隨意跨州。 檳州總警長拿督沙哈布丁今日接受《光明日報》訪問說,檳州警方根據聯邦政府宣佈的最新行動管制條例,同時也配合州政府本周五(8日)才推行的“有條件性”行動管制令,重整執法方式。 他說,檳州警方已經取消外出不可超過住家10公里距離,及晚上8時回家的限制。 “檳城人目前允許在任何時間外出,只要是不跨州的情況下,民眾什麼時間都可以自由出入,只要不觸犯仍在執行中行動管制法令的條例,比如群聚、集會或宴會等,這些行為依舊會受到警方的逮捕。” 他說,假如民眾有緊急事情需要跨州,則必需到鄰近警局申請,只要取得警局局長的簽名和蓋章,才可以跨州。 另一方面,沙布丁說,自行動管制令執行後,全檳原本44個軍警路障,從昨日起已減少至24個。 他說,檳州警方將配合州政府於8日推行的“有條件性”行動管制令,重新佈署路檢及各執法的方案。 他說,警方將研究最適合的執法方式,可能路障還會減少,或換地方,或更改方式。 “警方主要還是關注在公共場合如巴剎,以確保所有人遵守一米線距離,各警區主任也要不時地觀察各地區情況。” 他也說,截至目前為止,檳州遵守行管令的比率達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