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全國內部安全及公共秩序部總監拿督艾克里沙尼說,即日起,警方將直接向違反行管令者開出罰單1000令吉,被罰者不得求情,也沒有任何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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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在記者會說,警方經過一番討論後,擬定一套標準作業程序,以罰款形式對付在行管令期間違反1988年傳染病控制及防範法令(342法令)的人士,這項措施已在今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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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警方將把違法者帶返警區總部並發出罰單,接獲罰單者必須在2週內到衛生部繳清罰款,罰款數額一律1000令吉。
沒繳罰就上庭
艾克里沙尼強調,被罰者不得求情,也沒有折扣。無法繳還罰款者,將被帶上法庭審訊。
他促請民眾遵從行管令,切勿以身試法。
此外,警方人員冠狀病毒病確診病例不斷上升,迄今已有66人確診。
艾克里沙尼指出,截至昨天警隊內已有1225人接受隔離,當中包括警員、警官、民事僱員和警察家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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