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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侮辱元首 電商業者罰款6千

(吉隆坡7日訊)一名電商業者承認在臉書貼文侮辱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今日被地庭判處罰款6000令吉,或以坐牢3個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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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爾溫在現年38歲的努爾海紮聆聽通譯員宣讀控狀後認罪宣判,而被告較後也繳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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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努爾海紮蓄意利用“Haizad Azhar”臉書帳號發出醜惡的貼文,意圖傷害他人。

 

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商業罪案調查局辦公室於3月1日上午11時20分,通過臉書帳號“Din Radhi”讀取有關貼文。

 

被告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用網絡設備發出傷害他人言論)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條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以被判處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若在定罪後重犯,每天罰款1000令吉。

 

較早前,主控官安努爾要求法庭向努爾海紮施予懲戒性刑罰,因為其行為引起國內民憤。

 

他說,這刑罰可以讓被告和國人引以為鑒,從而在社交媒體發表看法時更為謹慎。

 

沒委任代表律師的努爾海紮,在法庭上向國家元首和全民道歉。

 

他說:“我懇請法庭給予輕判,我承認我因對換政府感到失望,進而意氣用事犯下過分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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