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型冠狀病毒

違行管令溜達 3男監2個月

(峇株巴轄1日訊)行管令期間觸法,兩名巫裔男子及一名印尼籍男子除了涉及犯罪,更因無視行管令在外溜達,結果被判坐牢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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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案件今日在峇株巴轄推事庭審理,承審推事為末沙菲,主控官為諾阿菲嘉拉蒂爾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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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被告莫哈末哈尼夫(23歲)被控在3月28日下午3時30分,從四加亭居鑾路前往白沙浮一間清真寺,違反2020年防範及抑制傳染病條例(疫區內措施)第3(1)條文,並可在相同條文第7(1)條文同讀。

 

另一名被告瑪哈迪爾(30歲)則被控於3月25日晚上10時,從新邦令金前往被列為疫區的鐵山,被告同樣無充分出行理由而觸犯條例。

 

此外,來自印尼的達威昂吉(28歲)於3月19日淩晨1時15分,從新加蘭大街移動至武吉巴西布爹漁邨碼頭,而遭控與前兩名被告相同的罪名。

 

在2020年防範及抑制傳染病條例(疫區內措施)第3(1)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處罰款最高1000令吉,或監禁最高6個月,或兩者兼施。

 

推事末沙菲議決,本案3人被處以兩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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