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30日訊)男子在行動管制令期間酒醉砸破民宅玻璃,並驅車外出撞毀民宅圍籬,結果3項罪名成立被判罰款共4520令吉。 被告為莫哈末羅尼(29歲),是一名砂拉越土著,他對所有控狀俯首認罪,被推事莫哈末凱魯判罰款4520令吉,或入獄18個月又7天替代。 被告面對的3項控狀為:(一)指他於本月28日傍晚6時20分,在甘榜務央合眾花園一間民宅酒醉干擾他人,牴觸刑法第510條文(酒醉在公共場合騷擾他人),罰款20令吉或入獄7天。 (二)於同時同地,砸破民宅的玻璃窗口,牴觸刑事法典427條文(蓄意破壞),被判罰款3500令吉或監禁1年替代。 (三)在管制令期間,由合眾花園民宅外出,牴觸行動管制法令3(1)條文,被判罰款1000令吉,或以6個月監禁替代。 被告過後繳付了罰款。(SE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