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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或4月1日 HR員工可回公司發薪

(吉隆坡30日訊)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沙拉瓦南宣佈,政府已決定批准讓負責財務部或人力部(HR)的員工,可以選擇一天,即明天(31日)或4月1日返回公司處理員工發薪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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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拉瓦南昨晚在臉書貼文表示,政府只允許最多2人返回公司上班處理員工發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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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僱主需要為涉及返回公司上班的財務部或人力部員工準備通行信(全名、員工的身份證號碼、負責人的聯絡以接受驗證)。

 

他表示,涉及的員工需要在管制令期間攜帶有關信件,若被執法單位檢查,需要出示這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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