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擒嫌犯沒必要開鎗‧傷者:警曹口供有出入

(霹靂‧怡保)協助警方捉賊反遭警方開鎗誤傷的傷者張金福表示,根據警方告訴他,涉及開鎗的警曹提供的口供,與他和在場捉拿嫌犯目擊整起案件的朋友的口供,有所出入。

他說,涉及的警曹聲言本身在開鎗時,傷者突然從旁閃出,所以才會受傷,但是他當時與友人已經制伏了嫌犯,而警曹卻不知何故突然開鎗射傷他的右肩。

Advertisement

他指出,怡保警方於週三(9月23日)到怡保中央醫院探望他,並且向他道歉和錄取口供,當中包括一名涉及的警員,惟射傷他的警曹始終沒有露面。

促查是否不符程序開鎗

張金福於今日(週四,9月24日)獲准出院,公正黨全國副主席李文材、迪渣州議員鄭立慷、十八丁州議員戴成銀、新邦波賴州議員曾敏凱和李文材政治秘書黃思敏探望也前往醫院探望他。

李文材希望警方秉公和徹底調查此案,因為市民協助警方捉賊反遭警開鎗誤傷,可能是涉及警員在不符合程序下使用鎗械。

ADVERTISEMENT

他指出,嫌犯沒有持武器,而且也被眾人製伏,警方根本沒有必要開鎗。他讚揚傷者張金福和其友人貝炳新英勇協助警方逮捕嫌犯。

李文材提到,傷者幸運逃過鬼門關,因為子彈擊中他右肩鎖骨後朝上,不是向下的肺部,未傷及大動脈和主血管,可說不幸中的大幸。

“如果一個人流失800毫升的血液就會暈倒,子彈一旦擊中主血管,可能導致整條手臂報廢,射中動脈或肺部則有生命危險。”

鄭立慷說,警察法令闡明,警方只可在兩種情況開鎗,即對方犯下可以被判死刑的罪行,例如謀殺和販毒。

“第二種情況是警方受到攻擊時,才可以自衛開鎗;即使是擦搶走火,也不是專業行為。”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