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買夜宵被截查企圖逃 3人違管制令被控

(太平25日訊)3名華裔青少年在行動管制令期間共車外出購買夜宵,在遭警方攔查時卻驅車企圖逃跑,其中未成年的司機今日遭控阻差辦公,另2名青少年則被控違反行動管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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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3名青少年不諳國語,法庭因此將案件展延至5月4日過堂,讓諳閩南語翻譯員向他們翻譯控狀。

案展5月4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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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的被告林俊和(無業)被控予本月22日凌晨3時03分,由新板金河園前往保閣亞三阿逸君令路,抵觸2020年傳染病防範與管制條規(疫區舉措)第3(1)條文。

當法庭巫裔通譯員向被告讀出控狀,而推事阿麗芭詢問被告是否明白時,被告表示不完全明白。

推事過後將案件展至5月4日過堂,以便讓諳閩南語的通譯員為被告講解。

法律援助局律師希姬瑪督為被告求情時說,由於被告目前沒有工作,希望推事將保釋金降至最低,推事過後讓被告以1000令吉保釋外出候審。

另一名17歲(家居後廊)的少年,同樣面對上述同樣控狀,他也面對不明白控狀的問題,獲準以1000令吉保外於5月4日候審。

至於16歲的司機(家居十八丁)則被控在同時同地,由金河園驅車至阿逸君令期間,遭警方攔查時駕車逃跑,被控抵觸刑事法典第186條文(阻差辦公)。

他獲準以1000令吉保外候審。

在2020年傳染病防範與管制條規(疫區舉措)下,被控有罪者可被判罰款最高1000令吉,或以6個月監禁替代,或兩者兼施。而阻差辦公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兩年,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被告母親:兒子孝順 外出替我打包食物

17歲的被告母親謝秀君在法庭外告訴記者說,其從事磨石工作的兒子非常孝順,每個月在發薪後,都把大部份的薪金交給她,作為一家5口的生活費。

她指出,案發當天凌晨約2時,她因為感到肚餓準備煮快熟面,兒子因為擔心她有高血壓,便勸她不要吃太多快熟面,然後聯絡了友人一齊外出打包食物。

“當時,我曾詢問他在行動管制期間,半夜外出會否遭到取締,兒子表示他的2位朋友也要打包食物,會載他一起前往,豈知兒子外出後到了天亮都沒有回家。”

謝秀君說,到了隔天早上才接到友人的通知,指兒子已被警方扣留,直到中午才獲準外保。

她說,她育有4名子女,其中2名還在求學,她平時以洗碗打雜為生,但最近卻因為左腳跌傷無法工作,又面對兒子被控,可說是夜漏偏逢連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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