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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時間】軍警聯手執行管制令

在落實管制令第5天後,軍隊開始參予監管,以確保國人嚴格遵守行動管制令,不敢再隨意外出,而留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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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從軍警於昨日午夜零時01分聯手執法開始,任何人不遵守管制令的所有指示,將會受到嚴厲的對付,而當局有權援引警察法令檢舉那些冥頑不靈的違令者。

軍人入城上街巡邏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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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對第二波新冠肺炎疫情,政府從本月18日至31日在全國實行管制令,旨在進行隔離觀察,篩檢出有感染症狀的病患,同時截斷病毒傳播鏈,以遏制疫情持續擴散,避免引致大爆發。

根據1988年傳染病防範與控制法令頒佈的管制令,首四天原本由警方單獨監管執行,全國總警長阿都哈密指出,共投入8600名警力以8小時輪班,全天候在國內各地展開路檢行動,並將擴大行動及增加小組數量,在更多地點設路障,檢查來往車輛和民眾,而武裝部隊首長阿芬迪布旺空軍上將指出,軍方不會涉及管制令,執法工作會由警方負責,不會動用軍隊。

儘管如此,國防高級部長依斯邁沙比里上週四警告,若國人仍不遵守管制令的指示,政府不排除出動軍隊以協助維持公共秩序。

就在發出“警告”的翌日,依斯邁沙比里上週五在主持國家安全理事會和管制令執行跨部門特別會議後宣佈,從本月22日起,軍隊將協助警方監督局勢和執行管制令,確保國人遵守管制令而留在家中;他深信在軍隊協助下,能提高國人遵守管制令的意識,政府也希望所有人恪守管制令。

無論如何,軍隊入城上街參予執行管制令,隨即引起有關方面的爭議。

民主行動黨實權領袖林吉祥認為,我國應該利用武裝部隊的專業能力包括其醫療團隊、工程部隊,以及化學、生物、放射性及爆炸物單位來協助抗疫,而不是用在巡邏上,而人民公正黨主席安華則直指政府對實行管制令的準備不夠,而讓軍人協助執行管制令的做法更是荒謬。

蓋倫衛生與社會政策中心(Galen Centre for Health and Social Policy)促請政府在武裝部隊奉命在管制令期間執法之前,必須向國人說明他們的任務和職責,以及所扮演的角色,以免引起誤解和恐慌,尤其是目前並沒有宣佈我國進入緊急狀態;該中心總執行長阿茲魯指出,沒有一個政府在沒有提供合理的理由之下,可在國內部署武裝部隊。

由退伍軍人組成的全國愛國者協會(Patriot)批評國防部派軍隊協助執行管制令的做法,乃屬於太過輕率、倉促的決定。

顯然為消除民眾的疑慮,以訛傳訛,依斯邁沙比里一再鄭重聲明,政府無意實行戒嚴令或頒佈緊急狀態;他指出,根據1988年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法令第5條文,衛生部長可以授權或委任任何他認為必要的執法機構,以維持秩序及執行相關的條例。

他表示,警方和軍隊都是在有關條文下獲衛生部長的授權,所以在法律的角度上,軍警執行管制令的權力是不容置疑的。

阿芬迪布旺將軍促請國人配合軍警執法,不應增添問題或麻煩,或散播可危害公共安寧的假消息。

阿都哈密於軍隊入駐的前夕駁斥外界指武裝部隊企圖奪權,以及軍警聯手執行管制令存在政治議程的傳聞,他透露,武裝部隊向警方支援是他親自與阿芬迪布旺將軍洽談的結果。

軍警執法不存政治議程

他指出,現在武裝部隊開始協助警方值勤,使警方人員有時間輪休,武裝部隊也可以熟悉運作,一旦疫情不幸惡化,雙方都有足夠的經驗應對。

管制令之所以只限期14天,因為新冠肺炎病毒潛伏期為14天,政府希望在14天後隔絕有關病患,讓大馬可望早日脫離疫情。

首相慕尤丁表明,若無法於2週內成功遏制疫情的持續擴散,政府不排除延長管制令的期限。

把協助截斷病毒傳播鏈當作己任,但願你、我、他於管制令期間就“宅”在家中吧!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劉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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