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9日訊)漁民違例安置筌籠(Bubu Naga)捕魚,被檳州漁業局執法組取締,222個筌籠全被打撈上岸並被充公,總值1萬3320令吉。 當局是接獲情報,於本月17日,在第二檳橋靠近威南海域展開行動。國內禁止筌籠捕魚是因為影響海產資源。 此案是在1985年漁業法令11(3)條文下展開調查,罪成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檳州漁業局主任諾萊斯雅今日發文告說,2018年當局共展開119項相關行動,充公1149個筌籠,而去則53項行動起獲841個筌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