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恢復參組馬來西亞平等地位 砂建議修憲法160(2)
(古晉12日訊)砂政府建議聯邦政府修改聯邦憲法第160(2)條文,真正恢復砂拉越及沙巴參組馬來西亞的平等夥伴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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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首長兼砂政黨聯盟(GPS)主席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今日表示,他非常歡迎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指國民聯盟政府同意協商大馬建國契約課題,並探討修改聯邦憲法的言論。他此前與慕尤丁會面時,已討論此課題。
他說,若聯邦政府在國會提呈修改聯邦憲法第1(2)條文,砂盟國會議員將會支持。不過,砂政府也建議一併修改聯邦憲法第160(2)條文,即從該條文對“聯邦”的詮釋角度,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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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釋,目前第160(2)條文對“聯邦”的定義,是根據馬來亞聯邦,而非1963年建國契約下成立的馬來西亞聯邦。因此,砂政府建議對此條文闡明的“馬來亞契約”,修改成“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
阿邦佐哈里今早出席伊斯蘭裁決理事會研討會開幕禮後受訪時說,一旦第160(2)條文得到修改,那麼砂政府早前建議修憲時加入“根據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字眼,也不再需要這麼做了。
“以前我們建議加入’根據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字眼,是因為當時沒有一併修改第160(2)條文。若如今該條文也一併修改,就不必加入相關字眼。”
針對聯邦政府是否在來臨5月召開的國會提呈修憲,阿邦佐哈里表示,他不知道何時修憲,一切有待聯邦內閣部長討論。
同時,對於砂政府早前與聯邦政府在聯邦內閣特別委員會討論的建國契約權益課題,他指出,一切將繼續進行,無需重新談判。
“據我們的高級部長(拿督斯里法迪拉尤索)指出,國民聯盟政府同意繼續協商。”
他希望權益課題協商會很快完成,不會再有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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