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雞飯申列大馬美食‧新加坡老饕:荒謬

(新加坡)旅遊部長黃燕燕週四(9月17日)堅稱,辣椒螃蟹、海南雞飯、Laksa、肉骨茶、椰漿飯等起源自大馬,長久以來卻被其他國家“騎劫”,如今大馬準備全數申請專利,把它們列為“大馬美食”,此消息一出卻引起獅城老饕、文史學者和餐飲業者大喊荒謬。

獅城老饕認為,尤其辣椒螃蟹、海南雞飯等,早已被公認為獅城具代表性菜肴,是許多外國旅客必嘗的美食之一,怎麼突然屬於大馬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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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最先在獅城興起

新加坡中廚協會會務顧問馮洱迅說,海南雞飯和辣椒螃蟹如何在獅城興起,旅遊局已在旅遊宣傳資料上有說明。

“海南雞飯是50年代王共產在海南街開始賣的,再由瑞記發揚光大,最後其他籍貫的人也跟著做……辣椒螃蟹是由一對夫婦早期在勿洛東海岸發明的。”

文史學者韓山元受訪時說,大馬準備為海南雞飯申請專利,根本不合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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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多年前,海南人最早在新加坡登陸,也帶來他們的飲食文化,所以海南雞飯很有可能在獅城最早起源。雖然華人在馬六甲的歷史,可追溯到600年前,但那時又沒有海南雞飯和肉骨茶,若不懂這段歷史,硬要把食物的發明權壟斷,恐怕要成為笑柄。”

美食評論家黃卓倫則認為,說某個菜肴是誰發明的並不恰當,因為菜肴是民間飲食的延伸,它一直在演變,以適應各地人的口味,不能說新加坡或大馬出產才是正統的。

跨國界物質

難申領專利

新加坡《新明日報》指出,軟件、生物科技,甚至是形狀怪異的橡皮筋或回形針都能申請到專利,但對文化和跨國界的物質申領專利,似乎不太可能。

報導認為,很難把共有財產說成是個別所有,“難道吃一盤3塊半的椰漿飯,小販還要給馬來西亞旅遊部長留3毛5分(專利費)?”

報導披露,旅遊是服務性產業,是在“歡迎”、“友好”和“微笑”的基礎上,構建“你我同是一家”的核心價值,而不是賣肉骨茶的要付專利費,還在檔口的角落上貼一張馬來西亞專利標簽。

應著重食物做出特色

新加坡部長議員受訪時一致認為,把食物做得有獅城特色,料好味美,才是國人應該注重的。

■外交部長楊榮文

這是馬來西亞和印尼之間的事,我們不該介入。我們從國外進口蛤、螃蟹、雞等,也樂意借鑒及分享我們的食譜。

■貿工部兼人力部政務部長李奕賢

一個區域的美食,很難說起源于哪里,區域文化總是有許多相似之處,我們不必擔心大馬要為美食申請專利。

■宏茂橋集選區議員李美花

大馬借此做宣傳,或會引發一些批評;但更重要的是,我們應當聯手發展美食文化,吸引外國人來新馬一帶,才能帶來互惠。

■阿裕尼集選區議員潘惜玉

每個地方做出來的食物味道各具特色,所以新加坡人不必對大馬的做法反應過激,能享受到美食,才是真正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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