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控恐嚇電視台記者 男子判罰款5千

(瓜拉登嘉樓4日訊)一名男子涉嫌在臉書專頁留言恐嚇第三電視的記者被提控,被告俯首認罪後,被判罰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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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諭令,24歲的被告旺莫哈末馬祖基如果無法繳付罰款,就坐牢5個月代替。

根據控狀,被告被指在今年1月1日早上10時至下午3時01分之間,在臉書專頁Gabungan Anak Terengganu (Original)留言傷害38歲的第三電視台記者莫哈末依沙阿迪拉,因此抵觸刑事法典506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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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瓜登推事庭面控時俯首認罪,推事諾迪雅娜判決被告罰款5000令吉,此案由副檢察官李嘉富提出檢控,被告沒有委任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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