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甲
拿54萬沒建室內足球場 技術員控110欺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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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六甲20日訊)技術員被控於2017年3月至7月期間,涉嫌以興建不存在的室內足球場為由,誘騙小學行政人員逾54萬令吉。被告今日在甲州法庭面對110項欺騙罪時,皆否認有罪,獲准以11萬6400令吉保釋,法庭擇定4月13日過堂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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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莫哈末納西迪(45歲),來自雪州加影。
控狀指被告介於2017年3月15日至同年7月30日期間,分別在愛極樂及甲市某銀行,誘騙58歲的受害者進行多達110項的銀行匯款交易,匯入介於50令吉至2萬4000令吉不等款項,總計54萬3850令吉,到指定的銀行戶頭,作為投資不存在的室內足球場計劃項目,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420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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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0年及鞭笞及罰款。
被告今日分別在2個推事庭面控,共面對110項控狀。2名推事分別是莫哈末依茲萬及張素瑜。副檢察司分別是拉胡達阿茲曼、海查再納及阿尼絲娜祖娃。
被告代表律師卡文德代表被告求情時指,被告目前沒有固定收入,尚需照顧3名孩子、妻子、雙親及岳父母,懇請法庭減少保釋金。
法庭最後決定讓被告以11萬6400令吉保釋,同時,擇定4月13日過堂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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