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人權委會:激起仇恨 應查威脅華團大會人士
(吉隆坡30日訊)人權委員會認為,那些向對董教總華團聯席大會作出暴力威脅的有心人士應該受到警方徹查,因為這些人的所作所為足以激起仇恨及教派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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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委員會今日發文告強調,《聯邦憲法》第10條款保障人民的集會及言論自由權利,因此委員會深切關註有關的暴力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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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人權委員會也表明,認真看待當局通過庭令取消華團聯席大會,剝奪董總權利事件。
“人權會也關註執法當局對暴力煽動者讓步,沒有保護馬來西亞公民基本權益。”
人權委員會強調,當局理應允許董總大會及董總敵對陣營的示威繼續進行,與此同時並確保雙方安全完成各自活動,以符合他們享有的集會及言論自由權利,因為這對實現自由與開放的民主非常的為重要。
基於有關的暴力威脅可以激起仇恨、教派暴動,並威脅國家法治,人權委員會也希望警方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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