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父母病重聲淚俱下求情 伍長收賄3千罰款5千

(芙蓉24日訊)33歲警察伍長沙魯因收取3000令吉賄款而被控,他認罪後以父母病重且家有妻小為由,多次聲淚俱下向法官求情,最終被判罰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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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沙魯今早被反貪會官員押上芙蓉地庭,他被控於2018年9月10日中午12時至下午1時之間,以淡邊縣金馬士Sungai Kelamah警亭警察伍長身份,在森州淡邊的一家餐館內,向一名37歲男子阿米爾收取了3000令吉賄金,並當場被反貪會官員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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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主控官再娜雅亞指出,沙魯是針對一宗偷羊案件向阿米爾索取賄金,以“解決”阿米爾涉及的偷羊案,期間,沙魯先收下了1000令吉的現款,但隨後又再要求更多的賄金,阿米爾為此向反貪會投報。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下面控,罪成最高可被判監禁最多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沒有委任代表律師,他今早向法官求情時說,其父親是第三期腸癌患者,母親則有嚴重的糖尿病,妻子沒有工作,兩名孩子還很年幼;提及家里的狀況,他還數度哽咽,強調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並承諾不會再犯。

 

除了在庭上求情,被告也為自己寫了一封求情信,同時呈上父母的患病報告,請求法官從輕發落。

 

承審此案的法官瑪蒂娜在庭上指出,翻閱過被告提呈的文件以及了解到他的情況後,決定判處被告罰款5000令吉,若無法償還罰款,則以監禁8個月作為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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