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3日訊)民政黨全國主席拿督劉華才炮轟,伊斯蘭黨指1228華團大會會引發另一場斯里馬哈馬里安曼興都廟騷亂事件的言論,旨在恐嚇出席華團大會的人士。 他指出,聯邦憲法第10(1)(a)條文賦予國人言論自由權利,第10(1)(b)條文也賦予人民和平集會權利,董教總及華印社群作為馬來西亞公民,擁有權利對國家課題發表看法。 他說,警方指華團大會不需申請准證,只需要通知警方讓警方做準備就行了,他認為警方及政府須確保1228的華團大會能順利舉行。 他今日針對伊斯蘭黨宗教司理事會宣傳主任拿督凱魯丁的言論發表文告說,華團大會只涉及教育問題,卻因為首相敦馬哈迪的一句話而被轉移焦點,被詮釋成種族集會。 “行動黨作為希盟第二大黨,卻對首相言論靜靜不回應。」 他強調,民政黨的立場與董總及華社一致,不反對也不排斥爪夷文字,但不贊同把爪夷文字單元納入華印小課本內,教育部可將爪夷文納入課外活動讓有興趣者學習。 “我們行得正站得穩,不需畏懼伊黨的恐嚇,華社必須團結相應華團大會,向政府表達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