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顏艾菱求助福利局 打救玻港口無國籍兄弟

(加央18日訊)英特拉卡秧岸州議員顏艾菱將尋求玻州福利局提供適當援助以減輕玻州港口無國籍兄弟一家的生活負擔,同時也會自掏腰包繳付240令吉的年度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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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利局處理該對兄弟家庭的援助申請之際,我也會尋找其他社會熱心人士的幫助,以期更有效的解決該家庭所面臨的問題。”

她今日上午率同福利局及國民登記局官員前往探訪了解該對無國籍兄弟王偉濟与偉慶的家庭狀況后表示,雖然該對兄弟是孤儿,不過基于他們沒擁有大馬卡而不能獲每月津貼援助,不過她會協助處理其姐姐王佩晶与4名未成年孩子的的援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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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輕信中間人

她也提醒遇到類似問題的國民,勿輕易相信中間人可通過付款疏通順利辦理取得公民權与大馬卡,任何要辦理有關申請的民眾都應前往國民登記局。

本報今日報導玻州港口武吉谷布園一對無國籍的華裔孤儿兄弟在尋找工作頻碰釘子,加重25歲姐姐一家六口的開銷負擔,因而盼望能盡速取得公民權与大馬卡,以便能工作減輕家庭負擔。

登記局需1至2年才知結果

玻州國民登記局主任納斯魯丁披露,王偉濟与偉慶兄弟是第二次提呈申請,不過基于他們的父親与外籍母親沒有登記結婚,預料需要一至兩年的時間內才能獲悉結果。

他強調,公民權申請是由布城總部直接處理、內政部長依据總部調查審核作出最后決定,任何獲得批准的申請者將會獲得總部的書信通知,而州分局只會收到總部發出的證書,申請者必須持有關通知信件前往州分局辦理大馬卡。他補充,玻州國民登記局在年初至今共接獲約70份公民權申請,而這些無國籍的申請者中、以父母异國婚姻沒有登記占多數,也有一些是孩子出生后才登記結婚及紅登記持有者。

他說,目前該局也有逾百張無人認領的大馬卡,若在18個月后依然沒有前來領取將會銷毀該大馬卡,而申請者之后要在申請則會面對更多複雜的手續。

他也提醒為人父母者或監護人,在孩童年屆12歲時必須申請的大馬卡,而在13歲至16歲期間才申請的孩童,將被罰款10至40令吉之間的罰款,16歲后申請則會被被調查及更高罰款額。

他補充,至于遺失大馬卡的國民在重新申請時,首次罰款為100令吉、第二次罰款是300令吉、第三次及之后則為1000令吉,但會面對該局或警方等介入調查,遺失大馬卡公民也必須向警方作出投報后才能前往國民登記局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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