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6日訊)檳州國民登記局官員、拿督級商人等6人被控涉嫌偽造及販賣報生紙、大馬卡及護照案今日過堂,因控辯雙方需時間處理極為重要的證據文件,再次展延至明年1月7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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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庭的只有5名被告,分別是檳州國民登記局官員莫哈末法祖(34歲)、賴進華(56歲)、錢廣才(36歲)、羅章強(34歲)及葉青華(43歲),他們是在1990年國民登記條例25(1)(i)條文下被提控。
這宗案件始於一名中國女子,在今年5月16日持著大馬卡到檳州移民局申請護照,卻因為無法以馬來語和移民局官員對談,引起官員懷疑而作出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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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著在4個月內展開調查,最終偵破非法集團並將嫌犯全數逮捕,這批嫌犯在非法集團裡扮演不同角色,分別是代理、中介及非法身份證者持有者。警方援引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延長扣留嫌犯28天及完成調查後,按照指示把涉案者提控上庭。
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阿米爾副檢察司及尤賽尼副檢察司,被告的辯護律師為西山那茲爾、希瓦那登、師尤索、哈巴星及李建維。(人名皆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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