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拒爪夷文 雪隆特委會入稟挑戰

(八打靈再也15日訊)雪隆爪夷文課題特別委員會召集人之一拿督王鴻財宣布,該委員會議決,在這兩個月內入稟法庭提出司法審核申請,強烈反對政府在華淡小推行爪夷文單元的教學,並挑戰政府以簡單多數票強迫學生學習爪夷文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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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委員會也宣布採取以下系列行動,包括:(一)明日起,號召雪隆區各校集體在學校張掛布條,拒絕校內教爪夷文內容;(二)由各校董事長和董事代表、家教協會簽署拒絕爪夷文內容公函,並呈交給教育部、州教育局及通知校長;及(三)在新學年起,籲請各校董事部監督校內馬來文課教學,向各州董聯會反映情況,第一時間給予協調。

3系列行動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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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早在“雪隆華淡小堅決反對爪夷文納入華淡小馬來文課”記者會上強調,該委會已和律師團商討,將以各校華小董事部和家教協會的名義聯合入稟法庭,針對爪夷文事件採取法律行動,申請進行憲法檢討。

他也說,已經和印裔組織成立律師團隊,並正在檢討憲法和教育法令授權予家長在接納和取決爪夷文教學的權力。

“根據《1996年教育法令》,家長擁有選擇各源流學校的權力,而國語和英語在國民型學校內屬必修科。”

“在《爪夷文教學指南》中規定以簡單多數(51%)家長來決定推行爪夷文,並不代表49%或更少的反對聲音應受打壓,他們也同樣獲憲法下所賦予學習母語的權力。”

王鴻財提到,教育部不可通過家長選擇,以簡單多數51%方式,強迫沒意願的學生學習任何一種語言、內容或技能,而這種決定已違憲,也打壓家長的權力。

他表示,在1963/1967年國家語言法令的第9條文闡明,國語的書寫是羅馬字(Tulisan Rumi),而其條件是不禁止使用馬來文字。

他們會深入研究大馬華文歷史,並收集有關華校成立、憲法給予保障的資料。

他聲稱,教育部在12月5日發出《爪夷文教學指南》,該委會有3個月時間去收集資料,並與律師團隊進行應對策略討論。該委會也將拜會各區學校工委會的領導,並歡迎他們加入申請司法審核的行列。

他說,上個月也曾針對馬來團體挑戰華淡小地位違憲案而入稟法庭,目前我們的律師團隊也正著手進行(爪夷文課題)法律工作,預計會在這兩個月內申請司法審核。

明日備公函會晤教育部

談到該委員會是否曾致函要求與相關單位就有關課題展開會議時,王鴻財聲稱,他們將在明日準備公函,要求和教育部代表,包括教育部長、副教長及教育總監進行會面。

他直言,這是最後一項方案,在我們將案件帶入法庭前,我們會先要求和他們會面針對此課題進行討論。

王鴻財:不擔心敗訴

針對會否擔心若入稟法庭案件敗訴的狀況時,王鴻財表明並不會擔心,既然政府已決定推行爪夷文教學,那我們沒有什麼可失去的。我們感欣慰的是,很多資深律師都願意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

他強調,除非政府撤回3頁爪夷文內容,但相信可能性不大;因此,目前唯一的途徑就是採取法律行動。

詢及一些華小出現非華裔生較多,而大部分非華裔家長都選擇爪夷文單元教學的問題時,他則聲稱,在華小就讀的學生應遵守華小教學原理,勿試圖改變華小,因為華小奠基者和成立者已有200年歷史,而董事部也是華小的主權。

就副教長張念群曾說明,推行“雙語課程計劃”(DLP)也是由家長和校方決定,董事部卻未認為那是課題的說法,王鴻財回應說,當時的情況是華小董事部極力反對下,教育部才沒在華小推行雙語課程,那是全國華小董事部所發揮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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