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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茲林遇害案續審】 證人:採集4樣本 3含易燃汽油成分

(沙亞南3日訊)搖籃基金會公司首席執行員納茲林遇害案昨日在沙亞南高庭續審,據此案第14名證人阿紫諾希達(38歲,雪州消拯局化驗師)披露,從現場採集的4個殘骸液體樣本化驗結果顯示,其中3個樣本含易燃汽油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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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化驗和分析災場殘骸樣本,是她的專業,4個樣本的其中3個都有汽油、煤油及柴油成分;僅一個樣本沒發現任何易燃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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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供證時對法官拿督阿都卡林指出,她是於2018年6月17日中午12時15分,在雪州消拯局化驗室接獲消拯員阿都哈林交給她4個盒子,分別標簽A、C、D及E,她就開始化驗。

 

她還在現場示範如何化驗。化驗結果顯示,C、D及E盒子樣本含汽油成分,僅A沒有。

 

她回答主控官莫哈末阿斯納威的提問時說,當她接收盒子的時候,並沒有聞到汽油味。

 

同時,第15名證人即消拯員阿都哈林(33歲)表示,樣本化驗出含汽油成分,是因為他和團隊於6月19日接獲指示,與警方進行“還原”現場房間情況後搜證時所發現。

 

他指出,樣本取自死者頭部、牀褥右部及牀頭右牆。

 

“按災場情況分析,燃火處分布房內多個角落,包括死者頭部、牀褥、右牀頭等,看似蓄意縱火,這場火災或是一項預謀行為。而調查發現,死者2部手機沒有爆炸跡象。”

 

他補充,以死者背部沒被火燒的跡象來看,死者當時應該是躺在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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